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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养好,人家夫妻俩早已甜甜蜜蜜过起了日子。他一怒之下,也想找个贴心人。

  可惜,没有人嫁给他。

  齐三冲打了许多年的光棍,变成了附近有名的老油子,唯一的儿子都嫌弃他,想方设法将族谱改了回去,跑去孝敬自己的爹娘了。

  兄弟几人分家后,齐三冲和儿子相依为命,唯一的儿子也走了,只剩下他一人。他爱上了酗酒,身子越来越差,在一个深夜里,他又一次喝醉了想吐,结果吐出的秽物全部堵在了口中,他想偏头都不能。

  等到有人发现齐三冲离世,已经是许多日之后……有人闻到屋中臭气熏天,大着胆子进门,才发现人已经去了多日。

  林二姐听说后,心中无波无澜。

  她只庆幸自己当年听了弟弟的劝,没有和齐三冲一起养那个白眼狼。

  这爹娘在身边的孩子,加上齐二夫妻俩并不是厚道的人,林二姐从一开始就知道,那孩子不大可能养得熟。

  也就是齐三冲那个蠢货,有子万事足,以为侄子真能靠得住。

  齐三冲有没有后悔,林二姐早已经不在意了。两个女儿都嫁得好,她对于现如今的日子很满足,提及曾经,只有庆幸。

  庆幸她有一个好弟弟。

  第29章 炮灰养父

  古色古香的屋子里, 温云起打量着周边环境,此时他站在一个厚重的书案后面。

  那书案雕工繁复,用料……木料上了漆,看不出料子好不好, 温云起伸手去敲了敲。恰在此时, 角落里出现了一抹虚幻都身影, 正是浑身是血, 手脚都折断了的林大力, 他虚虚飘在那处, 满眼的感激。

  “多谢大人。”

  温云起看见这一幕,心头不是不慌,不过,林大力面色挺和善,不带丝毫恶意, 再者他很快就从这抹魂魄的容貌上找到了熟悉感。

  这是他用了几十年的脸, 再听林大力感谢,他急忙摆手:“不用谢,我不是单纯为了你。”

  “我就想有自己亲生的孩子,你还给我生了两个。”林大力满脸笑容,映衬得带着血迹的脸都没那么狰狞了。

  “还有那些兄弟姐妹,我早想找到他们, 看看他们过得好不好, 可惜一直腾不出空,多谢多谢……”

  他整个人渐渐消散, 温云起清晰地看到他身上的雾气分了一抹到书案上的小瓷瓶里。

  小瓷瓶巴掌那么大,看见它的第一眼,他心里就有感觉, 只要将这瓷瓶装满,他就能得偿所愿。

  *

  温云起睁开眼睛时,先就感受到了身上的酸痛还有沉重。

  此时天光微亮,不知道是快黑了还是快亮了,温云起这会儿佝偻着身子,手中抓着一把刀,面前是一小片嫩绿的青草,而他的身后,两个箩筐里已经用青草铺了个底。

  原身这是在割草。

  温云起腰酸得厉害,又痛又胀,感觉腰都要断了。他用手撑着身子站直,吐了口气。看到自己手上皱纹深刻,指甲缝里都是黑的,指头上掌纹很粗,纹路里都是黑黄色的脏污,因为脏污太多太大片,显得整只手就跟没洗似的。

  温云起手指捻了捻,早上有露水,这会儿手是湿的,但无论他怎么搓,那手上的黑黄色并未减轻半分。

  这手应该是常年接触这些脏兮兮的青草和泥土,脏污几乎和肌肤融为了一体,哪怕再不干活,稍微几天之内,都别想把手洗干净。

  “高大伯,又割草呢?你这也太早了。”

  十来丈之外是条小路,此时有对中年夫妻扛着锄头往山上走。

  温云起眼睛有点雾蒙蒙的,看不清远处的情形,勉强看得见他们在喊自己,于是含糊地答应了一声。

  “高大伯就是勤快,我们这些年轻人都多有不及。其实您这个年纪,该歇就歇会儿,活儿是干不完的,好生享几年清福,也让我大哥好好孝敬你。”

  那人越走越近,温云起得知原身是个勤快人,那就不可能站着等人走近,于是弯腰继续割草。

  原身也不知道割了多久的草,身体都形成了习惯,一上手就割得又快又好,眨眼间就把面前一片嫩草割光了。

  夫妻二人走到近前,又寒暄了几句,见温云起忙着干活,很快就扛着锄头往山上去了。

  温云起丢掉了手里的刀,虽然还没记忆,他却能感觉到原身对于割草这事简直是深痛恶绝。

  既然不想割,那就不割了。

  温云起坐在割好的草上闭上眼睛。

  原身高火生,据说是生在冬日里的火堆旁。他家中只是普通庄户,十来岁时遇上灾年,跟着爹娘背井离乡逃荒,跑了两三年,才在此处落脚。

  高火生前面有哥哥底下有妹妹,都在逃荒路上出了事,要么走散了,要么就饿死了。

  其实在那样的荒年之中,十多岁的孩子走丢,几乎没有活路。

  高火生身强力壮,又特别扛饿,这才能活着走到此处。

  此处原先的百姓几乎都逃难去了,后来天公作美,开始风调雨顺,搬来此处居住的都是各处逃难而来的百姓。

  高家在其中不显眼,夫妻俩带着个孩子,不算是大户。好在村里其他的人家也差不多,更难得的是,此处有山有水,即便遇上荒年,也不至于颗粒无收。

  后来高火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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